越南资讯:赴越南考察的“专家”,判了!曾隐瞒病情入境致488人隔离
原标题:赴越南考察的“专家”,判了!曾隐瞒病情入境致488人隔离
11月17日,广西凭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曹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一案,该案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崇左市首例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件。
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曹某受审
2021年4月,被告人曹某一行5人从广西凭祥市友谊关口岸出境至越南,在越南安沛省如月2号宾馆隔离期满后,曹某5人先后到越南安沛省、永福省、莱州省等地考察,期间曹某自感身体不适,有发烧、感冒症状,便委托陪同考察的越南工作人员购买感冒药,自行服用后体温恢复正常,其后也得知其入住隔离酒店有数名印度籍人员及酒店服务员确诊为新冠肺炎。
4月28日,曹某通过友谊关口岸从越南返回中国境内,在入境口岸未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隐瞒其在入境越南后隔离期间所入住酒店存在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也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以及在越南前往过多个省市(包括被定为疫情严重的省市)等事实,且在酒店集中隔离观察时违反隔离防疫要求,私自离开隔离房间与朋友接触。
因曹某不如实填报的行为,已先后造成同日同车转运乘客、司机及隔离酒店其他入住人员459人被集中及延期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酒店住宿费用)人民币645862元;另造成友谊关海关口岸现场工作人员共计29人被要求居家隔离14天,严重影响海关对口岸的监管工作。
庭审现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明知其系染疫嫌疑人,但出入境时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曹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此前报道
今年4月,位于中越边境的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首次出现输入型病例:在4月30日、5月1日、5月4日分别确诊1名、3名、1名感染者。
据了解,上述5名感染者均是凭祥海关在对入境人员开展新冠肺炎检测过程中发现,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核检测予以确认。入境后全程闭环管理,未造成本地人员感染。
基因组测序和比对分析显示,5名感染者的病毒属于德尔塔变异株。流调发现,5名感染者在越南隔离期间居住的酒店同期也入住有印度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据通报,流行病学调查显示——
4月9日,曹某等5人从凭祥友谊关口岸出境前往越南安沛省,被安排在如月2号宾馆隔离;
4月22日采样核酸检测阴性;
4月23日解除隔离;
4月23日至29日分别赴永福省、莱州省、安沛省等地考察业务;
4月26日晚,曹某出现发热症状,自行到药店购买退烧药服用后体温恢复正常;
4月27日,其余4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咽痛、咳嗽症状,未就诊、未服药;
4月27日,何某某、李某某在安沛省考察时,经当地疾控部门采集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在5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崇左市副市长黄覃梅表示,曹某当时是在越南考察投资。入境后严格实行全程闭环管理,未造成本土感染。
发布会上,广西卫健委主任廖品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5个人是越方以“中国专家”的名义邀请到越南进行商务考察的,
另据广西卫视援引越南快讯网5月4日刊发文章《中国专家组有可能在隔离酒店被感染》,该文章认为越方隔离措施不到位,导致印度专家传染中国专家。越南传染病专家陈得夫表示,“如月2号宾馆的隔离措施肯定有问题。印度人传染给酒店服务员。永福省被中国专家传染的病人感染的同样是印度流行的变异株。这两个案例表明两者之间存在关系。”
据了解,曹某等5人在越考察活动范围广、接触人员多。为帮助越方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中方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通报给越方,告知越方开展流调溯源,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人群加强管理,同时把调查信息反馈给越方,帮助越方发现了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漏洞,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凭祥地处祖国南疆,由崇左市代管,与越南一市三县接壤,边境线长97公里,素有“中国南大门”之称。
其中,友谊关坐落在中越边境线上,是中国九大名关之一,也是其中唯一一个还在使用的真正意义上的边关。
事发半年后,11月17日,上述5人中首先出现症状的曹某在凭祥市人民法院受审。
来源: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凭祥法院、长安街知事、新华社、北京日报、广西日报客户端
编辑: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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