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资讯:越南男子偷渡入境猥亵两名中国男子,获刑5年半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获悉,日前,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了偷越国(边)境案,家住越南的被告人张某俊曾多次偷偷进入中国境内,曾因猥亵罪获刑。2019年5月,再次偷偷来到中国的张某俊,对两名中国男子实施猥亵。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判决书显示,张某俊家住越南,他在未办理合法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三次偷越国境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其中,2016年2月21日,被告人张某俊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同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遣送出境;2018年4月27日,被告人张某俊因犯强制猥亵罪刑满释放,同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遣送出境。
第三次是在2019年5月5日,张某俊再次从越南芒街口岸,经中国广西东兴边境偷越到广东开平市。这一次,他先后对两名中国男子实施了猥亵。
2019年5月12日21时许,张某俊在开平市某球场附近,见到周某经过,产生对其猥亵的想法。随后,张某俊一路尾随周某,从周某身后箍住其脖子,强行拖拽到附近石碑处,因周某强烈反抗,张某俊用针筒注射器扎到周某的左手后逃离现场。
2019年5月17日20时许,张某俊在开平市某球场附近,见到戚某经过,产生对其猥亵的想法。随后,张某一路尾随戚某,从戚某俊身后箍住其脖子,强行拖拽到路边水渠边进行猥亵。经鉴定,被害人戚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其裤子上的斑痕与被告人张某俊血液的STR分型相同。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边)境管理法规,无出入境证件三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张某俊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张某俊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某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张某俊实施第一单强制猥亵犯罪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判决张某俊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郑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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